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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、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公布《關于規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促進住房金融健康發展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銀行發放貸款時需區分首購房和首套房,禁止首付貸及假離婚,對于假離婚等弄虛作假的借款人,商業銀行應當將其記入個人征信不良記錄。
根據該通知,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“了解你的客戶”原則,加強首付款真實性審查,明確“客戶的首付款不能來源于借貸資金”的底線,綜合運用征信、首付款流水審查等方式,確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實資金來源狀況。
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做實“面簽面談”,充分核驗借款人身份信息、工作和婚姻狀況、家庭收入水平的真實性,禁止居民家庭借助“假離婚”、“假按揭”等行為辦理按揭業務,對于書面承諾函不實的,以及“假離婚”等弄虛作假的借款人,商業銀行應當將其計入個人征信不良記錄。
“離婚是真是假哪里那么容易查得出來?”、“到民政局辦理手續‘依法離婚’,怎么算?”“以后買房又少條捷徑”、“怎么定義假離婚,這恐怕是世界難題吧”……《通知》發出后立刻引起熱議和吐槽,不少網友都對如何證明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表示了質疑。
實際上,在現實生活中,太多的夫妻為了某種需要而假離婚,比如為子女上學,為賣房避稅,為多買套房,為申請公租房等,動機五花八門。禁止假離婚后申請貸款的借款人借款,在有這類需求的市民中引起了不少爭議。
重慶是否也會執行該政策?昨日,記者咨詢了市內各大銀行工作人員,得到的統一答復為:“除了首付貸被禁止外,目前暫時沒有接到關于‘假離婚’的相關通知,”,“如何界定‘假離婚’是很難制定標準的,政策執行起來難度太大,大范圍實施的可能性不大。”
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現在許多夫妻依然選擇通過“假離婚”購房或達到其他目的,開發商、中介等甚至主動提出讓購房夫妻“假離婚”以達到購房目的,因此該政策實施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操作中都較難實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