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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一斤螃蟹,半斤都是皮筋,買的是螃蟹還是皮筋?
揚子晚報昨日發(fā)布了一則消息,稱李女士買了一斤螃蟹,回家拆洗后發(fā)現(xiàn)有將近半斤都是綁螃蟹的皮筋,而商販給出的回應是“螃蟹上的皮筋都是養(yǎng)殖戶綁上去的,所以商戶們也只能這樣賣。”有網(wǎng)友調侃道“買皮筋送螃蟹,還不滿意?”更有人質疑商家“怎么不給螃蟹綁個金鐲子呢?”
買螃蟹的李女士自然是非常氣憤,然而,商販的回答卻讓人無從反駁。所謂“外行看熱鬧,內行看門道”,不干這一行,也不敢對這一行業(yè)評頭論足,然而像這樣一斤螃蟹綁半斤皮筋的事情如果不是個例而是行業(yè)的普遍現(xiàn)象的話,那么,我們在氣憤的同時,就該思考誰是這種現(xiàn)象的“始作俑者”呢?
所謂“無奸不商”,商人自然都是追求利益的,但是話說回來,不講究誠信的商人,利益二字又從何而來呢?然而螃蟹商販對于這樣的控訴如此的習以為常,那么就說明,這種“失信”行為,已經(jīng)被很多消費者默認了,既然是大家都默認的行為,也就不能說其失信了。
想起了電影《道士下山》中的一句話,“好人不作為,就會讓壞人更猖獗,能說好人沒有做壞事嗎?”其實在螃蟹和皮筋這件事情上,商家的投機取巧固然可氣,但不得不說,這也是我們消費者縱容默認的結果。我們普遍都有著一個認同,就是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相信很多人遇到了類似螃蟹皮筋這樣的事情都會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然而正是我們這種“不爭”的行為,才使得這些“失信”商販有恃無恐。所以說,在消費過程中,消費者“吃了虧”,就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,不能縱容商家的“失信”行為,否則,當你再次想要控訴維權時,一句“行業(yè)規(guī)矩”,就讓我們無從辯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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